2011年4月底,张家界市永定区、自治州吉首市、常德市武陵区地税局三方携手,共同签定三方友好协议,一致约定结成友好合作单位,加强合作交流,携手共谋发展。按照协议约定,三方于6月份互派了两名中层副职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交流学习。通过这次互派干部交流学习,三方在人才培养、税收征管、地税文化、“三基”建设、廉政建设方面加强了联系和沟通。通过干部交流,达到信息共享,三方在税收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上,迈出新步伐。根据这次干部交流学习的情况,结合我局干部队伍现状,在如何加强干部交流方面,有以下几点启示:
一、要提高认识,把握原则,形成干部交流正确导向
(一)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现行体制下,干部锻炼的途径有限,无论是到上级机关挂职、到基层单位挂职,都是针对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,特别是单位班子成员的,交流的人员有限、机会难得。由于地税局是执法部门,长期在一地或同一部门工作,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和廉政建设,因此实行干部交流特别是副科级以下干部交流,能有效克服这一困难,使年轻干部更早接受锻炼,多方位、多环境培养,可开阔视野,拓展能力,累积经验,使优秀干部早日脱颖而出。
(二)要把握原则,形成导向。一是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,给干部提供一个有利于开阔眼界、经受锻炼、施展才能、提高素质的环境,是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流,绝不能为了交流而交流。二是坚持用人所长、有所侧重的原则。要根据制定的交流计划和拟交流干部的能力特点,进行统筹安排,在实现内部人才合理流动的基础上,尽量使交流干部能够学有所用、扬其所长,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。同时干部交流要抓住重点、有所侧重,交流岗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在一定的范围,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关键岗位上的干部要加大交流力度。三是坚持自主自愿、合理流向的原则。要加强与拟交流干部的有效沟通,使拟交流干部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干部交流的重要意义,从而形成思想和行动的统一,减少因岗位变化带来的不安和焦虑。
二、理顺关系,周密部署,确保干部交流取得实效
干部交流要紧扣发展思路和主题,要因地制宜突出交流重点,要着眼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,实行培养性交流。针对年轻干部文化素质高,但工作经历、社会阅历、实践经验相对不足的实际,有计划地对他们实施培养性交流,让他们在多种环境和岗位上增长才干,逐步成熟。同时着眼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,实行专业性交流,人尽其才、才尽其用是干部队伍建设追求的目标。我局这次在选派干部交流学习时,就有针对性的重点选拔了两名中层副职到吉首市、武陵区地税局学习税收征管和内务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。并且选择的地点也是和我局一样处于市府所在地的区(县)级地税局,工作情况有一定的相似性和可比性。
三、完善制度,健全机制,推动干部交流走向成熟
干部交流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并逐步走向成熟,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机制做保障。
(一)要完善交流制度,有效避免干部交流的盲目性和随意性。要结合实际,系统地建立详细而便于操作的干部交流规划和制度。对交流干部的基本条件、什么时间进行交流、交流多长时间、交流的比例、交流到期后怎么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,能够使每一名干部对交流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,让交流工作真正走上经常化轨道。要选准时机,稳中有序地进行交流。干部交流虽然要求分期分批地适时交流,无特殊需要,一般不宜安排规模较大的干部交流,以免影响干部队伍稳定。严肃交流纪律,确保交流干部及时到岗到位。在干部交流到新的岗位之前,组织部门要对其进行上岗培训谈话,详细介绍调往单位的性质、特点、工作内容及存在的问题,指出交流干部本人的特长和不足,讲明交流理由,使被交流干部解除思想包袱,在到达新岗位前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和良好的精神状态,能够尽快进入角色。。
(二)健全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交流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后的监督管理,交流干部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,业绩突出,特别是在基层和艰苦地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,可优先提拔使用。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差、造成不同程度损失或影响的干部,要视具体情况,严肃处理。同时要切实解除交流干部的后顾之忧。交流干部新处一地,面对陌生的人、陌生的环境,容易产生诸多顾虑,出现“水土不服”现象。组织部门要经常与交流干部谈心,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,帮助他们抛却顾虑,正确对待交流,树立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的信心。要切实关心爱护交流干部,着力消除干部交流中存在的“城乡差别”、“贫富差别”和“岗位差别”,妥善解决交流干部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。
责任编辑:李志刚
来源:区地税局
编辑:郑龙腾